中共萍乡市委 萍乡市人大 萍乡市政协
 
 首页
当前栏目: 首页>政务>规划计划
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2016-03-30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字号:[            ]

  萍府办字〔2016〕3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央、省驻萍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行政机关积极主动地履行好政府信息公开职责,不断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2016年继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在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二、考核对象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央、省驻萍单位。

  三、考核内容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考核内容具体见附件1《萍乡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考核指标》、附件2《萍乡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日常监测考核指标》和附件3《365备用网站内容保障考核细则》。

  四、考核程序

  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分三种方式:自查自评、日常监测和年终考评,年度考核成绩按分值权重取三者之和。

  (一)自查自评

  各考核对象对照考核内容和考核指标进行自查自评,按照编制说明形成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并按照全年信息发布数量填报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于2017年1月13日前以书面和电子形式上报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6881101),其中各县区、各部门《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情况纳入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

  (二)日常监测

  按照《萍乡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日常监测考核指标》(详见附件2)和《365备用网站内容保障考核细则》(详见附件3)进行考核,其中信息公开平台监测按每季度评分原则,内容保障按每月评分原则,年终两项考核取平均成绩按权重折算计入年度日常监测得分。

  (三)年终考评

  按照《萍乡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考核指标》(附件1),结合日常监测结果,在各县区、各部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通过报送考核材料或采取实地抽查等方式进行年终考评。

  五、结果公布

  由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考核细项分数进行汇总,根据最后得分评定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等次,报请市政府审定后,对被评为优秀、良好的考核对象给予表彰,对被评为不合格的给予通报批评并按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萍乡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考核指标

  2.萍乡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日常监测考核指标

  3.365备用网站内容保障考核细则

  2016年3月30日

  

附件1  

萍乡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指 标 

指标说明 

日常评测 

85分) 

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信息公开日常监测情况(40分) 

各县区、各部门按照《萍乡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日常监测考核指标》(附件2)向市政府门户网站报送信息情况,最终得分按40分权重计入年终考核总分。  

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情况(25分) 

各县区、各部门按照《365备用网站内容保障考核细则》(附件3)向市政府门户网站报送信息情况,最终得分按25分权重计入年终考核总分。  

自身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情况(20分) 

1)是否存在站点无法访问:首页无法访问。(单项否决,即自身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不得分,下同)  

2)是否存在网站不更新:首页栏目信息2周内不更新。如首页仅为网站栏目导航入口,则检查所有二级页面栏目信息的更新情况。(单项否决)  

3)是否存在栏目不更新:1.动态、要闻、通知公告、政策文件等信息2周内未更新的栏目数量超过5个;2.网站中应更新但长期未更新的栏目数量超过10个;3.网站中的空白栏目(无内容)数量超过5个。(单项否决)  

4)是否有严重错误:网站存在严重错别字、虚假或伪造内容以及反动、暴力、色情等内容。(单项否决)。  

5)是否存在互动回应差:互动回应类栏目超过1个月未回应扣2分,3个月未回应单项否决。(单项否决)。  

6)网站首页可用性:如果首页15秒内打不开扣2分,累计出现3次单项否决。(2分)。  

7)链接可用性:首页不能正常访问的链接每个扣1分,其他页面不能正常访问的链接每个扣0.1分。(2)  

8)信息更新情况:所有栏目信息更新数量2周内少于10条扣2分,未更新单项否决。(2分)。  

9)政务咨询类栏目:1.未开设栏目的,扣2分;2.开设了栏目,但监测时间点前1年内栏目中无任何有效信件、留言的,扣2分。(2分)  

10)调查征集类栏目:1.未开设栏目的,扣2分;2.开设了栏目,但栏目不可用或监测时间点前1年内开展了调查征集活动较少的(各县区、部门门户网站少于3次),扣1分。(2分)。  

11)互动访谈类栏目:1.市直部门不开设栏目不扣分,县区门户网站未开设栏目的扣2分;2.开设了栏目,但栏目不可用或监测时间点前1年内开展了互动访谈活动较少的(少于3次),扣1分。(2分)。  

12)办事指南:1.办事指南要素类别缺失的(要素类别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等),每发现一类扣1分;2.办事指南要素内容不准确的,每发现一项扣1分。(2分)。  

13)附件下载:1 .办事指南中提及的表格和附件未提供下载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2.办事表格、文件附件等无法下载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2分)。  

14)在线系统:在线申报或查询系统不能访问的,每发现一个扣1分。(2分)。  

15)是否建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是否符合《条例》要求(2分)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终考评(15 

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分) 

自身网站已使用市政府网站统一平台(2分),拟采用市政府网站统一平台并已报市网站服务中心(1分),未计划(0分)。   

组织和保障 

4分) 

成立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有专职领导分管、专业部门(科室)负责、专门人员维护信息公开工作。 (1)  

统一政府网站技术平台,整合部门网站建设情况。(其中县区计2分、市直部门不计分)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专项经费。(县区计0.5分、市直部门计2)  

制定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及认真组织实施。(县区计0.5分、市直部门计1)  

公开渠道建设(2分) 

县区应在国家档案馆、行政服务中心、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部门应当及时把信息移交给市档案局(1)  

在本机关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公开专栏(1分)。  

畅通渠道,在信息公开中便民、利民创造突出业绩(鼓励加分项)。  

制度建设 

3分)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0.5分)。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并与公文运转、信息发布程序相结合(0.5分)。  

网站管理部门建立政府信息发布登记制度(0.5分)。  

是否形成在公文处理过程中同步确定文件等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工作机制及执行情况(0.5分)。  

建立健全主动公开机制(0.5分)。  

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情况(0.5分)。  

完善制度,制定的相关制度填实空白且受到上级机关重视(鼓励加分项)。 

创新机制,有关工作在全国有较大影响或受到上级机关重视(鼓励加分项)。  

  

  

依申请公开 

2分) 

建立并不断完善依申请受理、处理机制、工作流程,受理的信息公开公开比例高于70%1分)。  

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网络、邮件等各种受理渠道是否有效(1分)。  

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进行回复、处理的,违规则扣2/例,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情节严重的将依其影响大小酌情扣分。  

监督考核 

2分) 

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0.5分)。  

县区对所辖部门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情况,市直单位对其所属条线的县区部门和下属公共企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督查情况(0.5分)。  

按时公开年度报告且年度报告内容要素齐全(0.5分)。  

依法受理举报并及时处理(0.5分)。  

对符合责任追究规定情况的切实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如未及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则扣除5分)。  

对此类重大信息是否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发布,如有违规发布的情况,违规则扣2/例,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情节严重的将依其影响大小酌情扣分。  

减分项 

政府信息公开失实、泄密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未经保密审查,造成泄密,并产生恶劣影响的,发现则扣10/例。  

举报、投诉 

受到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举报、投诉,经调查属实的,发现则扣10/例。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行政复议中被撤销、变更或确认违法的,发现则扣10/例。  

加分项 

10分) 

1.创新信息公开机制,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出台信息公开方面便民利民的相关措施;(每项加1分) 

2.突出网上政府作用,加强与民互动交流,通过中国萍乡政府网开展与自身部门职能相关的在线访谈、网上征集、民意征询等活动,制作发布民众密切关切的各类专题。(每项加1分) 

  

附件2  

萍乡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日常监测考核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说 明 

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5分) 

信息公开指南的编制与发布(3分) 

指南文件的编制与发布 

3分) 

编制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文件、信息公开目录,并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本单位网站公布并在有变更时及时更新。  

信息公开指南内容 

2分) 

指南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 

2分)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容须包含:主动公开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收费项目及标准、监督方式及程序四个部分内容,并提供信息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监督机构,及其联系方式等信息。  

公开信息分类(100分) 

  

概况信息 

6分) 

部门介绍 

(2) 

提供部门职责、详细办公地址、乘车线路、电子邮箱、邮政信箱、常用联系电话和网址信息;提供办事程序。  

机构职能 

(2) 

提供内设处(科)室名称、职责、联系方式及负责人姓名;提供下属单位的名称、单位职责、联系电话及负责人姓名。  

领导信息 

2分) 

提供领导的姓名、职务及分管工作内容及更新情况。  

法规文件 

30分) 

法规 

5) 

本级政府(部门)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规范性文件 

(5) 

本级政府(部门)负责执行的上级政府(部门)制定的及本级政府(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其他有关文件(20) 

本级政府(部门)制定的应当予以公开的除法规、规范性文件外的其他文件。  

发展规划 

4分) 

发展规划 

4分) 

主要包括:要求及时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工作动态(30分) 

政务动态 

20分) 

本级政府(部门)的重要会议、经济社会发展、惠民实事项、自身建设等重要政务的最新动态,要做到为公众提供及时、准确的涉及本部门工作的,与公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动态信息。  

突发性公共事件(2分) 

本级政府(部门)突发公开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公示公告(6分) 

本级政府(部门)的政务公告、公示;水、电、气有关事项的公告。  

统计数据(2分) 

公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的信息。  

  

人事信息(10分) 

人事任免(6分) 

领导干部的任免公告。  

考录招聘(2分) 

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  

表彰奖励(2分) 

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表彰和奖励等类别信息。  

财经信息 

3分) 

财政预决算(2分) 

公开财政预算、决算数据。  

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经费、税收、金融、政府投资项目、招商项目(1分) 

1)按时公开行政经费数,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2) 按时公开公务接待支出、车辆购置及运行支出、出国(境)经费支出等数;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3)按时公开税收政策及税收工作情况;(4)按时公开金融政策及金融工作情况;(5)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重大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6)本地(部门)招商引资工作情况。  

行政执法 (5分) 

行政执法(5) 

公开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公开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的执行情况(必须按要求填写法律依据、行政行为、结案情况等栏目,如有未填写完整的,扣2分)。  

公共服务(10分) 

面向公民的服务、面向企业的服务、涉外服务 (10) 

主要包括:有关面向公民的服务信息;有关面向企业及其他经营者的服务信息;有关涉外服务方面的信息。(必须按要求填写办理对象及范围、办理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办理时间和地点和邮编、承办机构、联系方式、附件管理等栏目,如有未完整的,扣2分)。  

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2分) 

根据单位信息发布情况,按必要性、完整性、规范性评分。   

整体分 

5分) 

信息公开栏目整体内容的完整性、及时性;过时失效信息梳理、澄清情况 (5分) 

信息公开的每个栏目都要求及时发布信息,栏目信息应在信息产生或变更后之日起20日进行更新,过时、失效信息要及时撤销。将根据日常抽查结果评分。 

加分项目 

10分)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萍乡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信息发布情况。  

注:1.满分为120分,超过100分的单位按100分算。  

2.县(区)成绩考核按照县()本级70%,县()属单位30% 

比例计分。 

  

  

附件3 

365备用网站内容保障考核细则 

   

一、考核方式 

考核分为月度、季度、年度考核,年终将考核得分按比例折算计入政府信息公开考核中。 

二、考核内容 

(一)信息格式基本要求 

1.文字信息要求:在90字以上,且行文流畅,信息内容充实,符合信息的基本要素,格式规范的为合格信息。 

2.图文信息要求:按图片、文字组合情况评分,图片有1张或1张以上且图片有自主版权并上传至中国萍乡网服务器上不可外链,并配有文字(字数在80字以上),且行文流畅,信息内容充实,符合信息的基本要求,为合格信息。 

3.视频信息要求:时长必需大于30秒,且有自主版权;视频必需上传至中国萍乡网服务器,不可外链;视频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且与本市重要决策、经济、社会、文化息息相关。 

(二)365备用网站内容保障考核指标 

频道名称 

栏目名称 

内容保障责任 

单位 

保障要求 

得分值 

走进萍乡 

县区概况 

各县区 

各县区根据年度统计数据至少更新一次县区概况信息。 

5 / 

宣传视频 

各县区、市直各部门 

各保障责任单位上传视频信息。 

5/ 

图说萍乡 

各县区、市直各部门 

各保障责任单位上传图文信息。 

5/ 

昭萍往事 

市档案局、市史志办 

保障责任单位负责本栏目信息更新。 

3/ 

今日萍乡 

市直各单位 

保障单位需要及时保障栏目信息。 

3/ 

萍乡新貌 

市旅发委、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保障责任单位负责本栏目信息更新。 

3/ 

萍乡名人 

市档案局、市史志办 

保障责任单位负责本栏目信息更新。 

3/ 

人文风俗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保障责任单位负责本栏目信息更新。 

3/ 

政务公开 

政务要闻 

各县区 

各县区每日保障县区动态栏目信息。 

1 /条(上限100 

市直各部门 

各市直部门需每日保障部门动态栏目信息。 

3 /条(上限60 

市广电发展中心 

每日保障视频新闻栏目信息。 

满分5分,每缺少一条扣1 

统计报告 

市统计局 

市统计局每月公布统计数据及分析信息各一条以上。 

3/ 

财政公开 

市财政局 

保障责任单位每月至少上传一条信息。 

3/ 

市招投标中心 

保障单位需要及时保障栏目信息。 

3/ 

市国土局、市建设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商务局 

保障单位需要及时保障栏目信息。 

3/ 

应急管理 

市政府办 

保障单位需要及时保障栏目信息。 

3/ 

重大项目 

市发改委 

保障单位需要及时保障栏目信息。 

3/ 

政务公开 

行政许可 

市政府法制办 

保障单位需要及时保障栏目信息。 

3/ 

社会管理 

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市民政局、市安监局、市卫计委、市民政局、市房管局、市建设局 

各保障单位需要及时保障栏目信息。 

3/ 

公告公示 

市直各单位 

各保障单位需要及时保障栏目信息。 

3/ 

市水务局、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市招投标中心、市供电公司 

各保障单位需要及时保障栏目信息。 

3/ 

调查研究 

各县区、市直各单位 

各保障单位需要及时保障栏目信息。 

3/ 

价格监测 

市发改委 

保障单位每周至少上传一条信息。 

3/ 

人事信息 

市人社局 

保障单位需要及时保障栏目信息。 

3/ 

重点领域 

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市环保局、市扶贫办、市民政局、市房管局 

保障单位每月至少上传一条信息。 

3/ 

重大项目 

市发改委 

保障单位每月至少上传一条信息。 

3/ 

政府机构 

市直各单位 

各保障单位在领导、机构变更15个工作日内更新。 

3/ 

专题信息 

各县区、市直各单位 

各保障单位承接市政府网站专题制作并做好该专题内容保障。 

年终总分10/ 

在线服务 

主题服务 

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市卫计委、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市房管局、市住房公积金、市交通局、市气象局、市公路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水务局、市供电公司、市建设局、市消防支队、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市旅发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人民银行萍乡支行、市农业局、市商务局 

动态类栏目保障单位每月至少更新一条信息。其它栏目信息有变动需在15个工作日内更新。 

3/ 

场景式服务 

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卫计委、市教育局、市水务局、市供电公司、市建设局、市人社局 

动态类栏目保障单位每月更新信息。其它栏目信息有变动需在15个工作日内更新。 

3/ 

绿色通道 

市民政局、市残联、市妇联、市农业局 

动态类栏目保障单位每月更新信息。其它栏目信息有变动需在15个工作日内更新。 

3/ 

互动交流 

市长信箱 

市信访局 

保障单位每月至少上传四条信息。 

3/ 

民声通道 

市民声通道办公室 

保障单位需要及时保障栏目信息。 

3/ 

民意征询 

各县区、市直各单位 

保障单位及时发布民意征询类信息。 

10/ 

网上调查 

各县区、市直各单位 

各保障单位及时发布网上调查类信息。 

10/ 

市长热线 

市信访局 

保障单位需要及时保障栏目信息。 

3/ 

市民频道 

市民生活 

市直各单位 

保障单位需要及时保障栏目信息。 

3/ 

美食天地 

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保障单位需要及时保障栏目信息。 

3/ 

旅游出行 

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市旅发委 

保障单位需要及时保障栏目信息。 

3/ 

娱乐休闲 

市文广新局、市旅发委 

保障单位需要及时保障栏目信息。 

3/ 

健康生活 

市卫计委 

保障单位每月更新栏目信息。 

3/ 

时尚购物 

市商务局 

保障单位需要及时保障栏目信息。 

3/ 

家居房产 

市房管局 

保障单位需要及时保障栏目信息。 

3/ 

便民服务 

市环保局 

保障单位每日至少上传一条信息。 

3/ 

市商务局 

保障单位每周至少上传一条信息。 

3/ 

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建设局、市人社局、市供电公司 

保障单位需要及时保障栏目信息。 

3/ 

企业频道 

招商动态 

市商务局 

保障单位每月更新栏目信息。 

3/ 

招商产业 

市商务局 

保障单位需要及时保障栏目信息。 

3/ 

优惠政策 

市商务局 

保障单位每年至少更新一条以上信息。 

3/ 

投资信贷 

市商务局、市银监局、市人民银行 

保障单位需要及时保障栏目信息。 

3/ 

工业园区 

市发改委、市工信委 

保障单位每月至少更新一条以上信息。 

3/ 

企业风采 

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 

保障单位每季至少更新一条以上信息。 

3/ 

萍乡中国电磁指数 

中国人民银行萍乡市中心支行 

每季度更新 

3/ 

投资指南 

市商务局、市银监局、市人民银行、市工信委 

保障单位需要及时保障栏目信息。 

3/ 

旅游频道 

旅游动态 

市旅发委、武功山管委会 

保障单位每月更新栏目信息。 

3/ 

公园广场 

市建设局 

保障单位每季至少更新一条以上信息。 

3/ 

旅行社 

市旅发委 

保障单位每季至少更新一条以上信息。 

3/ 

宾馆酒店 

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市旅游委、市城管局 

保障单位每季至少更新一条以上信息。 

3/ 

娱乐休闲 

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市文广新局 

保障单位每季至少更新一条以上信息。 

3/ 

名优特产 

市农业局、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保障单位每季至少更新一条以上信息。 

3/ 

购物指南 

市商务局、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市旅发委 

保障单位每季至少更新一条以上信息。 

3/ 

美食小吃 

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市旅发委 

保障单位每季至少更新一条以上信息。 

3/ 

美食特产 

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保障单位每季至少更新一条以上信息。 

3/ 

民俗风情 

市文广新局 

保障单位每季至少更新一条以上信息。 

3/ 

精品线路 

市旅发委 

保障单位每季至少更新一条以上信息。 

3/ 

景区景点 

市旅发委 

保障单位每季至少更新一条以上信息。 

3/ 

风景图片 

市旅发委 

保障单位每季至少更新一条以上信息且信息必需包含图片。 

5/ 

旅游常识 

市旅发委 

保障单位每季至少更新一条以上信息。 

3/ 

辅助信息 

天气预报 

市气象局 

保障单位每日更新信息。 

满分5分,每缺少一条扣1 

 



隐私声明 版权声明 功能说明 常见问题
主办: 萍乡市人民政府  承办: 萍乡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  萍乡市信息中心
运行管理: 萍乡市政府网站服务中心  赣ICP备05006704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36030202000134
萍乡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举报电话:0799-6881101 举报平台